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方针的告诉》,清晰简并增值税税率后,适用11%税率的货品规模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则。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来决议,从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撤销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告诉》清晰了简并增值税税率详细方针,规则纳税人出售或许进口下列货品,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凉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告诉》规则,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以下规则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获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办法按照3%征收率核算交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核算进项税额;获得(开具)农产品出售发票或收买发票的,以农产品出售发票或收买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核算进项税额。
值得注重的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来出产出售或托付受托加工17%税率货品的农产品保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我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以为,在税率简并中,税率的改变会对下业的税负发生必定的影响,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保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防止因进项抵扣削减而添加税负,表现了国家对联系根本民生职业税收担负的注重。(记者 曾金华)
农产品、天然气等税率降至1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方针的告诉》,清晰简并增值税税率后,适用11%税率的货品规模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则。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来决议,从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撤销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