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中国食品浙江这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问题
核心提示:12月5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4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2批次,其中,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
12月5日,浙江省市场局发布2023年第4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2批次,其中,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分别为绍兴上虞诗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州市潘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海长青饮料食品有限公司饮料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联华湖州南浔吾悦广场店销售的标称杭州民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丝瑞可牛油果味绿豆冰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有较大的健康风险。铜绿假单胞菌主要由源水污染或生产的全部过程卫生控制不严格所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明确规定每250mL水样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并且要求出厂前对每批次成品进行铜绿假单胞菌检测。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工艺流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分别为杭州富阳爱豆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黄山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豆香干(牛肉味),双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余姚市泗门财吉酱菜厂生产的小屠五香爽口榨菜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GB 27602014)中规定豆干类中双乙酸钠最大使用量为1.0g/kg,豆干类检出双乙酸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使豆干能更长时间存放而不变质,从而在生产的基本工艺中过度使用双乙酸钠。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含铝添加剂在酱腌菜中不得使用。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工艺流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舟山、丽水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绍兴、舟山、丽水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相关的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菌落总数║(1)500000(2)550000(3)5900(4)300000(5)150000CFU/g║n=5,c=2,m=10000,M=100000CFU/g
铜绿假单胞菌║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27,未检出CFU/250mL║n=5,c=0,m=0CFU/250mL
铜绿假单胞菌║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37,未检出CFU/250mL║n=5,c=0,m=0CFU/250mL
铜绿假单胞菌║4.8×10,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CFU/250mL║n=5,c=0,m=0CFU/25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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