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要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 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对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 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对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证明: ①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②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情况报告复印件;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采购包1(实验设备采购项目(第七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货物的制造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根据有关政策,视同为小微企业的其他情形:2.1)若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2.2)若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一定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注: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解密)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来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投标供应商在使用的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需要注意的几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药品化妆品检验测试实验设备采购项目(第七批)招标文件(2024070802).zip2024269 委托代理协议.pdf